|
咨询电话:136 6153 6641
传真:8621 6439 7370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025号永升
大厦1510-1513室 来访线路
|
|
--== 在线咨询 ==--
|
|
|
 |
网站首页 -> 建设工程案件 -> 房产及法律常识 -> 文章正文 |
 | |
挂靠有哪些形式? |
 |
作者:朱小锋 来源:网络 添加时间:2011年1月24日 阅读: |
|
挂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没有建筑资质的个人、企业以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揽工程,实际施工人为不具有建筑资质的个人、企业,挂靠企业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一定的管理费;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和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联营的名义联合承包建设工程,并按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建设工程.
|
 |
|
上一篇文章:什么是挂靠承包( 2011-1-24)
下一篇文章:没有办进沪许可,施工合同有效吗?( 2011-1-24) |
|
|
|
|